木材是最重要的國際大宗商品之一。近半個世紀以來,國際上一些期貨交易所上市了原木、木漿、板材和人造板指數等期貨合約。雖然大部分木材類期貨合約最終摘牌退市,但它們的實踐對我們設計相關制度具有借鑒意義。
合約設計和維護結合現貨市場。1969年,CBOT和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都上市了人造板期貨合約,但NYMEX的人造板期貨合約在上市次年(1970年)成交僅792手,因此退市。與此相比,CBOT早期的成功是因為他們在合約設計和維護工作中能夠更好地結合現貨市場習慣,并以此為目標不斷改進期貨合約。例如,CBOT采用船運憑證作為交割憑證,而NYMEX采用的是鐵路運輸票據。當時,很多多頭投機者在期貨市場上采購商品并快速變現,而商品在鐵路運輸線路上的變現能力遠小于船運,致使投機者更偏向于在使用船運憑證的CBOT進行交易。CBOT不但在合約設計中注重結合現貨實際情況,合約上市后,CBOT還多次根據現貨市場情況修改合約,使合約始終具備服務現貨市場客戶的目的。